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8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53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2大类食品98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4批次不合格样品。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2大类食品98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4批次不合格样品。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2大类食品98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4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ㄒ唬┪诶疾觳际辛钩窍乩仙暇硬鸵晗鄣乃馊夭げ耍ㄉ掌?021/6/30),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ǘ┪止彰硕嗦紫夭乩邢鄣?、内蒙古多伦县博源粉坊生产的土豆鲜粉(生产日期2021/7/13),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ㄈ┌肥欣デ萑岬案獾晟鄣墓献尤实案猓ㄉ掌?021/5/19),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ㄋ模┬税裁宋诶己铺厥形嗬杏邢薰鞠鄣摹⒑艉秃铺厥行卤狈墒称酚邢拊鹑喂旧拿咳招≈ダ遥窳ダ遥ㄉ掌?021/3/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赤峰市松山物流园区内雨润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零售区L31号、L32号销售的芹菜(生产日期2021/6/18),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ǘ┪诤J泻2迩侗蛩晗鄣啮杂悖ǖ悖ㄉ掌?021/6/19),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ㄈ┪止彰宋趾铺厥兴锴炀卟怂晗鄣那鄄耍ㄉ掌?021/6/21),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ㄋ模┪诶疾觳际辛钩窍睾匦》夜叱邢鄣幕贫寡浚ㄉ掌?021/6/22),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ㄎ澹┌肥星嗌角」何锕愠∈缦级怪破贩厶蹙肯鄣?、青山区双金食品加工店生产的绿豆芽(生产日期2021/6/24),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任强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生产日期2021/6/25),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ㄆ撸┖艉秃铺厥惺⒗志迷扒焓⒘煲迨卟顺邢鄣那鄄耍ㄉ掌?021/6/27),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ò耍┖艉秃铺厥杏袢鄯迨卟司肯鄣穆潭寡浚ㄉ掌?021/7/1),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ň牛┌脱迥锥辛俸忧拭捞┤馐称肪肯鄣呐k熳樱ㄉ掌?020/12/21),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ㄒ唬┩墒锌贫咔⒊枪酃獯笙猛枚氤邢鄣?、通辽市盛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泉葵花子(散特价瓜子)(生产日期2021/5/3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ǘ┪诶疾觳际屑率贝以翱啥浼恿蟹值晗鄣?、内蒙古溢源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马铃薯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0/8/16),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ㄈ┌脱迥锥心诿晒磐蛏涛拿骋子邢薰鞠鄣?、乌拉特前旗呼和五一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黄豆酱油(生产日期2020/12/18),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兴安盟科右前旗金口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甄好喝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7/8),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超标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永盛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店销售的、托克托县亚圣农副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田肴托县豆腐(生产日期2021/7/9),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ǘ┪止彰颂退缕旎阃ǔ邢鄣?、内蒙古喜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米粉(生产日期2021/5/3),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嘉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包头市鸣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鸣谷食品系列(糕点)(生产日期2021/5/3),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ㄋ模┌脱迥锥辛俸忧铝止释蚩屠稚畎倩醭邢鄣摹⑽诶厍捌炫┒ο憬床俗ㄒ岛献魃缟谋呛祀绮耍ㄉ掌?021/6/15),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ㄎ澹┖艉秃铺厥心诿晒盼对称酚邢薰旧鄣那迦笮棱蒙饺ㄉ掌?021/7/25),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重金属污染的问题
?。ㄒ唬┪诤J泻2迩鹌锓绺膳H獾晗鄣?、包头市乳子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牛脆骨(生产日期2021/5/5),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ǘ┏喾迨泻焐角厩凹寻郯倩醭邢鄣?、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芥香(生产日期2021/3/1),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合格产品信息

2.
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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