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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19年第49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共11类食品42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共11类食品42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302批次,不合格4批次;糕点22批次,不合格4批次;肉制品15批次,不合格2批次;豆制品15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11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3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7批次、其他食品5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酒类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京山县曹武镇祝幺发平价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市米琪尔食品厂生产的绿豆冰糕(原味)(生产日期:2019-02-2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1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ǘ┚┥较夭芪湔蜃g鄯⑵郊鄢邢鄣谋瓿莆浜菏忻诅鞫称烦奈拚崽锹潭垢猓ü鸹ㄎ叮ㄉ掌冢?019-04-2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1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ㄈ┞槌鞘腥诨怨何锕愠∮邢薰疚氯甑谋瓿圃チ讣佩а艨词称酚邢薰旧氖炙好姘?蛋奶味(生产日期:2019-07-02),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6mg/g,标准规定为≤5mg/g。初检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四)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温泉店的标称豫粮集团濮阳凯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面包-香橙味(生产日期:2019-07-02),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2mg/g,标准规定为≤5mg/g。初检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ㄎ澹┤舶倩莩形迤叨琶欧值昀钤缶鄣某ざ菇牵梗ǔ檠掌冢?019-09-09),灭蝇胺检出值为1.5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商沂泻昧诰由罟愠∮邢薰鞠鄣男“撞耍ǔ檠掌冢?019-09-09),毒死蜱检出值为0.59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ㄆ撸┪溲ㄊ屑业美邢鄣谋瓿莆溲ù笏问称饭煞萦邢薰旧妮崾车赂椋ㄉ掌冢?019-09-04),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4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ò耍┪浜菏行轮耷袈甙偕泄何镏行南鄣谋瓿坪鲜′婕沂称酚邢薰旧拿悖ㄏ憷蔽叮ㄉ掌冢?019-08-01),镉(以Cd计)检出值为0.43mg/kg,标准规定为≤0.26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武汉江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抽样日期:2019-09-10),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3.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ㄊ┪侄辏ê保┥桃盗闶塾邢薰疽瞬怕胪贩值晗鄣谋瓿颇诿晒虐⒍婆R涤邢薰旧陌⒍?/span>®风干牛肉(香辣)(生产日期:2019-06-2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33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ㄊ唬┪侄辏ê保┥桃盗闶塾邢薰疽瞬怕胪贩值晗鄣谋瓿颇诿晒虐⒍婆R涤邢薰旧陌⒍?/span>®风干牛肉(原味)(生产日期:2019-07-0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41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ㄊ┪浜何渖坛泄芾碛邢薰痉锘说晗鄣纳虾G啵ò撞耍ǔ檠掌冢?019-09-18),毒死蜱检出值为0.22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荆门、咸宁、孝感、仙桃、武汉、宜昌、鄂州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91227.xlsx

     3.食品抽检合格-2019122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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