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41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盐和食用农产品等28类食品52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10批次、不合格1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盐和食用农产品等28类食品52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10批次、不合格1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盐和食用农产品等28类食品52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10批次、不合格1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ㄒ唬┲凵绞卸êP×怖匣鸸晗鄣募Φ?,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宁波市鄞州姜山菜市场王志良摊位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ㄈ┠ㄊ雄粗葜庸硭问乩裣驶钏鄣幕器髋瞪承遣环鲜称钒踩冶曜脊娑?。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ㄋ模┍甭厍计纸值婪锘瞬顺⊙罱幌鄣穆潭寡浚?-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ㄎ澹┠ㄊ雄粗菹掠⒅钡鄣呐M?,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ㄊ姓蚝G嫱照爬な卟颂鄣木虏?,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七)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后方市场王宝军摊位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诸暨市华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麻球,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ǘ┐认泄酆N兰⒏J称烦邢鄣拇笏馔?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ㄈ┲铘呤心虾S娲宀鸵邢薰鞠鄣睦洗缀r赝?,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ㄋ模┝幸娉墒卟司肯鄣穆懿犯?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ㄎ澹┥苄耸锌虑徘虑帕追蚴称返晗鄣姆鬯浚恋牟辛袅坎环鲜称钒踩冶曜脊娑?。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苄耸猩嫌萸俟俳值琅防殖邢鄣拇蠊饷髡ゲ丝?丝,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
?。ㄒ唬┠ㄊ姓蚝G杏昙迅笔车晗鄣谋瓿颇ㄊ姓蚝>帕盟邢薰旧囊锰烊凰?,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ǘ┲铘呤姓沤嗫笕肯鄣谋瓿贫羰幸宀┮盟囊蒙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ㄒ唬┤鸢彩信└辈肥谐『晔⒌魑镀返晗鄣谋瓿颇ㄊ刑┢搅赣陀邢薰旧呐ㄏ悴俗延?,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ǘ┘涡肆赣透笔称肥谐〗鹚肓赣途肯鄣谋瓿坪D泄称酚邢薰旧呐ㄏ悴俗延?,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嘉兴、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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