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总第355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7大类食品111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8大类食品19批次样品不合格。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7大类食品111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8大类食品19批次样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7大类食品111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8大类食品1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生物毒素、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ㄒ唬┳痛ㄇ聪椴枳晗鄣穆滩瑁妨蛄撞环鲜称钒踩冶曜脊娑?,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ǘ┳筒┙嘬吧堂秤邢薰净柑ǔ伦值晗鄣睦辖绯姘泛袜绯驵壕环鲜称钒踩冶曜脊娑?,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黄岛区大哨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崔连旭销售的韭菜,腐霉利和克百威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寿光市常晓慧蔬菜销售中心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高青县美华蔬菜店销售的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烫ㄊ屑壹以贸杏邢薰灸财蕉晗鄣睦?,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ㄆ撸┑轮菔械鲁乔闶锵势坊鸸晗鄣牟げ耍装被⑽乇郊姿嵫尾环鲜称钒踩冶曜脊娑?,检验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ò耍┘媚侠路胄鞘称匪晗鄣纳Φ埃髋瞪承遣环鲜称钒踩冶曜脊娑?,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庆云县俊成商厦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ㄒ唬├畈浊滥昀焊<桥┏〕邢鄣谋瓿莆蕉呈ツ鹪焓称酚邢薰旧南愦?,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ǘ╇菔辛袅侔倩醭邢鄣谋瓿莆确患曳⑷庵破酚邢薰旧闹砣馄ㄋ俣车骼砣庵破罚蕉曜技觳饧际跤邢薰炯煅榉⑾?,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廊坊家发肉制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诸城市纪云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烟台苏拉亚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典藏级干型葡萄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ㄒ唬┥蕉派堂彻煞萦邢薰救懦星ъ暗晗鄣谋瓿莆牒雍愎馐称酚邢薰旧某床讼悖ǖ魑读希鹈鬯兀ㄒ曰芳夯被撬峒疲┎环鲜称钒踩冶曜脊娑?,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二)青州市金天地顺成商贸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为青州市广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脆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ㄈ┝某鞘卸酚篮筒吞庸さ挠吞?,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生物毒素问题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俊晨驴肉菜馆加工的水煮花生,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邹城市海之澜海鲜超市销售的爬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ǘ├成角人晗鄣呐老海樱ㄒ訡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七、微生物污染问题
山东聊城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闸口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豆豆浆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检验方法异议,经我局核查,对异议不予认可。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10.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